内容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于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围绕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权利义务终止及违约责任等六大核心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包含以下重点条款:1.合同成立认定标准:当事人名称、标的和数量明确即视为成立;2.其他形式合同认定:可通过行为推定订立合同意愿;3.悬赏广告效力确认:完成特定行为可主张报酬;4.合同签订地认定规则:以约定或最后签字地为准;5.手印法律效力:与签字盖章同等有效;6.格式条款说明义务:需通过显著方式提示并解释免责条款。该解释详细规范了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标准,明确司法裁判尺度,是合同纠纷处理的重要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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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合同法司法解释(二)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62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3日起施行)目录一、合同的订立二、合同的效力三、合同的履行四、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五、违约责任六、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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