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战争停战协议签署国分析及法律效力说明

朝鲜战争停战协议签署国分析及法律效力说明

内容总结

朝鲜战争停战协议于1953年7月27日在韩国板门店签署,由朝鲜人民军、中国人民志愿军及美国主导的联合国军三方代表团共同签署。该协议正式终止了自1950年6月25日爆发的朝鲜战争,主要内容包含:划定停战线并设立军事禁区、规定停火生效时间为1953年7月27日午夜、战俘交换机制以及成立双方军事委员会监督执行。尽管协议有效避免了战争进一步扩大,但仅作为临时停火协定,朝鲜半岛至今仍处于技术性停战状态,和平机制仍待完善。

部分原文

'朝鲜战争停战协议朝鲜战争停战协议是在1953年7月27日由朝鲜人民军代表团、联合国军代表团、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签署的一份休战协议。该协议在韩国板门店附近的谈判席上签署,为朝鲜战争画上了句号。朝鲜战争始于1950年6月25日,由于双方势均力敌,导致战争持续了三年之久。韩国战争初期取得了不俗的成果,在美国的支持下,推进到了中国的边境地带。但是,中国不愿意在自己的边境上看到美军的存在,于是下令派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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