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总结
朝鲜停战协议于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签署,正式名称为《朝鲜停战协定》,又称板门店协定。该协议由朝鲜、中国人民志愿军及"联合国军"三方代表共同签署,韩国作为"联合国军"参与方未单独签署。协议共十三条核心条款:一是要求参战方立即停止敌对行动实现停火,但未明确结束战争状态;二是规定战俘和文民须全部遣返;三是设立由中立国代表担任主席的军事停战委员会监督执行;四是要求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军事争端,并限制军事活动以缓解紧张局势。尽管协议成功终止了直接军事冲突,但由于未签订和平条约,朝鲜半岛至今仍处于技术性停战状态。该协议在管控战事升级方面发挥了历史作用,但遗留的法律真空问题导致半岛局势持续紧张,成为影响东北亚安全的重要变量。
部分原文
'朝鲜停战协议朝鲜停战协议是于1953年7月27日在板门店签署的。“”该协议是朝鲜战争的结束协议,又称板门店协定。朝鲜停战协议包括了停战协议原文、军事委员会会议记录、停战协议附件等。停战协议共有十三条,重点关注以下几点:首先,协议规定各参战国应停止敌对行动,实现停战。但并未提到结束战争及签署和平条约。其次,协议规定各参战国应尽快交换战俘,释放所有被扣押的战俘和文民,并帮助他们返回本国。再次,协议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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