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总结
本协议为房地产买卖三方委托合同,依据《合同法》《物权法》制定,由出售方(甲方)、买受方(乙方)委托居间方(丙方)提供中介服务。主要条款包含:1.房地产基本信息(位置、类型、产权证明、抵押及租赁情况);2.总房价款及车位转让费用;3.交易流程包含意向金转定金规则(乙方支付意向金后不可撤回,甲方确认后转为定金,需在指定期限内补足至约定金额);4.签约要求(须在指定日期内签订正式《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公证);5.首期房价款支付方式(包含已付定金,可选择尾款由丙方保管);6.定金保管方式(丙方代管或要求甲方交存产权证原件);7.卖方承诺产权清晰并承担租赁纠纷责任。协议特别强调丙方在资金监管中的角色,明确各方违约责任及产权纠纷处理原则。
部分原文
'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201701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售方(甲方)及买受方(乙方)愿意委托居间方(丙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提供居间媒介服务。一、房地产的基本情况:1.1座落:上海市区路弄号室以及号车位(下称“该房地产”);1.2类型:□住宅□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以房地产产权证为准);1.3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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