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总结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规定,证券公司需与融入方签订标准化业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协议必须包含主体信息(包括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及客户)、法律依据、专业术语定义(如履约保障比例、平仓线等)及合规声明。特别要求证券公司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时,需明确法律后果由管理计划承担。协议禁止擅自删改必备条款,允许补充个性化内容。关键条款涵盖交易要素说明、资金证券合法性承诺、标的证券权属保证及违约处置机制,所有内容需符合上交所及中国结算监管要求。
部分原文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必备条款(适用于融出方为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模式)证券公司应当在其与资金融入方(以下简称融入方)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以下简称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协议中载明必备条款所要求的内容,根据融出方为证券公司、证券公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合同文本,并不得擅自修改或删除相应必备条款所要求的内容。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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