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解析与信用风险防范协议

合同法诚实信用原则解析与信用风险防范协议

内容总结

我国合同法通过确立诚实信用原则与合同自由原则形成制衡体系,该原则要求当事人在缔约、履约及合同终止全过程中秉持善意,禁止恶意规避法律义务。作为合同法核心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既规范先合同义务(如缔约告知、保密等)和后合同义务(如协作、通知等),又针对市场经济中的信用危机提供法律矫正,防止"合法不合理"现象发生。其在《合同法》第六条中明确规定,通过弹性条款约束当事人行使权利时需兼顾相对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成为防范商业欺诈、维护交易安全的基础性法律准则。该原则的适用有效平衡了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推动我国从传统民法向现代民法转型。

部分原文

'合同法结业论文论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内容提要:我国合同法在确立合同自由原则,鼓励人们积极地利用合同实现自我意志的同时,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地位。诚实信用原则以社会为本位,追求衡平正义,要求人们在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实现自己的利益,对合同自由原则起到引导和矫正的作用。诚实信用原则的确立,适应了现代民法由个人本位迈向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相结合的潮流,但是,合同自由原则在促进了人性解放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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