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合同保全实务分析及行使要件

代位权合同保全实务分析及行使要件

内容总结

本文系统解析合同法中代位权制度的法律适用,重点阐述其核心定义与四大行使要件。代位权作为合同保全的重要手段,允许债权人以自身名义直接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其法律效力直接作用于债权实现。与代理权、撤销权、代位申请执行权及代位求偿权存在显著区别:代理行为需以被代理人名义,撤销权侧重恢复债务人财产状态,代位执行仅适用于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债权,而代位求偿权多见于保险领域。行使代位权需满足四要件: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二是债务人明确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包括未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法定途径主张权益);三是债务人所涉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具有金钱给付内容;四是债务人怠于行使行为已直接导致债权人债权无法实现。司法解释明确将"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张权利"视为怠于行使的关键判定标准,为实务操作提供明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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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毕业论文:论合同法中的代位权合同法论文题目:论合同法中的代位权学号:姓名:专业:年级:学院:指导老师:完成日期:论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提要:《关键字:合同法代位权行使要件诉讼债正文:?一、代位权的概念?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当?二、代位权的特点?代位权是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它不同于代理权。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代理人的权限是委托授权或者指定,法定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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