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与资本监管要求详解

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与资本监管要求详解

内容总结

新巴塞尔协议核心内容围绕三大支柱展开:1. 最低资本要求,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需达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并引入标准法、基础及进阶内部评级法计算信用风险资本;2. 监管审查程序,要求监管机构定期评估银行内部风险管理体系,推动合规改进;3. 市场约束机制,强制银行公开财务与风险管理信息,提升透明度。相较1988年旧协议,新框架强化了风险敏感性,新增内部评级系统和标准化方案,解决此前风险划分粗放、忽视偿债方资本的缺陷,同时扩大适用范围至全球100余国,平衡金融创新与资本约束,确立资本金为核心监管工具。协议首次将监管约束纳入资本框架,形成资本标准、监管监督、市场监督的协同体系。

部分原文

'新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新巴塞尔资本协定强调的三大支柱:1、最低资本要求(MinimumCapitalRequirements):即最低资本充足率达到8%,而银行的核心资本的充足率应为4%。目的是使银行对风险更敏感,使其运作更有效。其中信用风险资本计提包括:\uf0b7标准法\uf0b7基础内部评等法\uf0b7进阶内部评等法2、监察审理程序(SupervisoryReviewProcess):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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