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总结
新巴塞尔协议将操作风险定义为因内部程序缺陷、人员失误、系统故障及外部事件引发的潜在损失风险,明确纳入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并重的三大风险管理体系。该定义特别涵盖法律风险但排除战略及声誉风险,强调内部控制失效(如员工越权操作、IT系统故障、自然灾害等)是主要诱因。巴塞尔委员会自1998年首次发布《操作风险管理》后,于2001年和2003年相继推出背景文件与管理原则,我国银监会2005年发布的监管通知亦同步采纳这一框架。操作风险事件类型划分为七类核心场景,包括内部欺诈、外部诈骗、操作失误、系统故障、外部事件影响等,其管理重点在于建立全流程风险识别、评估与应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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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塞尔协议之操作风险及其管理框架时间:2008-06-0716:46来源:互联网作者:佚名点击:165次操作风险概念的提出已有很久的历史,但是操作风险作为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并列的三大风险之一却是近几年的事情。1998年9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首次发布了《操作风险管理》,将操作风险正式纳入新巴塞尔协议的三大风险之中。新协议把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操作风险概念的提出已有很久的历史,但是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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