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企法律顾问制度与公司律师协议实施办法

山东省国企法律顾问制度与公司律师协议实施办法

内容总结

山东省国资委发布政策要求省属企业全面完善法律顾问体系,明确公司律师制度实施规范。根据《通知》,省属企业需按规模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法律顾问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2018年前从业且无资格者可暂聘)。总法律顾问岗位要求必须持有法律职业资格并担任公司律师,最晚于2021年完成资质调整。法律顾问核心职责涵盖章程修订、重大决策法律审核、合规管理、知识产权保护及诉讼处理等七大方面。该制度自2020年9月13日起实施,作为现行有效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推动法治国企建设。

部分原文

'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在省属企业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和推行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uf0b7【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uf0b7【公布日期】2020.09.13\uf0b7【字号】\uf0b7【施行日期】2020.09.13\uf0b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uf0b7【时效性】现行有效\uf0b7【主题分类】企业管理正文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在省属企业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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