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总结
本合同规范徐州蒙牛乳业与经销商的购销合作,明确区域销售权限及经营要求。需方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并认可企业文化和营销策略,经营区域由供方划定且不得跨区销售。合同要求需方缴纳年销售额10%作为市场保证金,合同期满无违约可全额退还。需方须直接铺货至终端网点,确保商超100%铺市率及85%以上渠道品牌覆盖率,未达标将面临考核或取消资格。经销商需配备独立仓储、配送车辆及网络办公条件,并承诺不经营竞品。合同还规定区域经销权优先续约条件及市场检查配合义务,双方须严格遵守市场管理制度及信息共享要求。
部分原文
'经销商购销合同书供方:徐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徐州市民主南路61号开源综合楼6楼需方: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徐州蒙牛乳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称为“供方”)和(以下称为“需方”)就有关“蒙牛”牌常温牛奶系列产品的购销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作规定1.要求需方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讲诚信,认可供方的企业文化及营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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