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总结
XX律师事务所受XX有限公司委托,就YY有限公司拖欠200万元工业品货款事宜发出正式催款函。函件指出: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签订的《工业品购销合同》约定,XX公司已按约交付全部工业品,而YY公司未按合同第七条约定在20XX年XX月XX日前支付款项,构成根本违约。要求收函后15日内偿清欠款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否则将启动合同解除程序并采取法律追偿措施。
部分原文
'律师函XX(20XX)函字第XX号致:YY有限公司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委托,现就贵公司拖延支付货款有关事宜,特致函贵公司:一、经本所律师调查与了解,初步认定如下事实:20XX年XX月XX日贵公司与XX公司签订《工业品购销合同》,购买XX工业品,金额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后,XX公司已向贵公司交付完毕XX工业品,已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款项应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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