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催款函与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差异解析

律师催款函与民间借贷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差异解析

内容总结

本文对比了律师催款函与民间借贷合同的核心差异,重点解析法律文书对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催款函以正式法律文书形式提醒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依据《合同法》《民法通则》明确逾期责任:借款人逾期19个月产生高额利息,需在三日内结清本息合计X万元。逾期不履行将面临诉讼追责,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并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及影响子女教育就业。民间借贷合同则作为基础法律文件,约定借贷双方权利义务,为催款函的合法性提供依据。本文强调法律文书的严肃性,提醒债务人及时履约避免信用受损。

部分原文

'律师函()X函号致XX先生启:XX事务所接受MM的委托,特指派本所律师就您借款不还一事郑重发函如下:MM向本所律师提交的《借条》、《承诺书》显示:您于年月日向MM女士借款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日止,借款利息为每月%,截止到年月日本息共计元。您应于年月日一次性向MM偿还元的借款本息,您拖延至今尚未偿还。经MM无数次催款,您于年5月18日向MM做出《承诺书》,您承诺在2020年6月份会偿还元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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