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总结
本委托代理合同(中英文版)编号沪冉字2014第88218号,由韩国永泰公司(甲方)委托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乙方)处理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双方约定:乙方指派专业律师代理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保障甲方合法权益;甲方需如实陈述案情并提供证据,若发现虚假信息乙方有权终止代理,甲方仍需支付已产生费用。合同明确证据材料需同步提交原件核对,乙方须对甲方商业秘密及隐私保密(司法机关披露除外)。双方就代理权限、费用承担、材料保管等事项达成书面约定,适用于涉外法律事务的中英文双语规范文本。
部分原文
'篇一:委托代理合同(中英文)委托代理合同agreementofagency沪冉字(2014)第88218号huranzi(2014)no:88218委托方:韩国永泰公司authorizingparty(hereinafterreferredaspartya):youngtechco;ltd受托方:上海卓冉律师事务所authorizedparty(hereinafterreferredas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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