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母公司子公司土地转让税务优化合同策略

房地产母公司子公司土地转让税务优化合同策略

内容总结

在房地产开发中,母公司中标土地后通过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的税务筹划存在显著税收风险。本文针对两种常见情形提出合规解决方案:第一种情形为母公司已缴纳土地出让金但未取得土地证,需设立子公司开发的情况;第二种情形为母公司已取得土地证并需过户至子公司的情况。主要税收风险体现在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认定问题,尤其是子公司可能因无法取得合规票据导致税前扣除困难。通过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的法律效力及税收政策,建议采用股权并购、土地作价入股或先过户后补正票据等操作路径,确保土地权属变更过程符合《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法规要求,实现税务合规与成本优化的双重目标。

部分原文

'房地产母公司将其土地变更到其全资子公司名下开发的合同节税签订技巧实践中,往往存在房地产公司(一般是母公司)先参与土地中标,然后,再成立一个项目公司(该项目一定是母公司的子公司)对其中标的土地进行独立开发的现象。这种房地产母公司中标拿地,后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子公司)开发的现象,在实践中存在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房地产母公司出钱拿地,获得土地出让金收据,未办理土地证,拟成立子公司开发。房地产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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