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总结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京建发〔2023〕28号)明确规范了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合同要求出租人提供房产证明及共有人同意书,承租人需出示身份证件,并严格遵守房屋出租规定:住房须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禁止打隔断或分割出租;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每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法定赡养关系除外)。租金方面,企业收取押金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单次租金不超过3个月,超收部分需纳入监管,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款项。合同签订需双方核对原件份数,补充条款可通过附件完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应作为附件留存。
部分原文
'京建发〔2023〕28号附件1BF-2023-0603合同编号: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出租人:承租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2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2.签订本合同前,出租人应当认真阅读《住房出租须知》,承租人应当认真阅读《租赁住房使用须知》。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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