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及服务费用细则

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及服务费用细则

内容总结

本文档为光伏电站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协议明确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项目前期开发及备案工作,乙方需确保项目顺利通过审批并投产。咨询服务费用按实际批复容量计算,单价为元/瓦(含全部前期手续费用),若项目获得地方电价补贴(不低于0.2元/kWh),则费用调整至元/瓦。服务期自2016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15日,可协商延长。双方需在签约后2日内启动尽职调查,3日内完成。乙方主导协调资源,甲方配合。协议详细规定了各方权责及违约处理机制,包括备案指标获取、费用支付条件、服务期限调整等核心条款。

部分原文

'第1页共16页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协议书第2页共16页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多次洽谈、考察,甲方认可乙方具备光伏电站前期开发的优势资源;乙方认可甲方具备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的实力。为此,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依据«中华入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电站项目开发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作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开发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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