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总结
本合同范本由万祥(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制定,适用于国内公开型有追索权保理业务。主要内容包括:1. 定义条款明确"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为卖方需承担回购责任的融资模式;2. 保理融资方式分折扣方式(本金=应收账款金额,折扣=金额×折扣率×折让期)与比例预付方式(本金=金额×融资比例,利息=本金×利率×期限);3. 规定保理融资余额为未受偿的预付本金总额,包含买方支付及卖方回购两种受偿方式;4. 明确保理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或一次性核定。合同要求卖方转让应收账款时需提供交易合同依据,并强调卖方需对回购情形承担追索责任。
部分原文
'万祥(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编号:公开型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合同重要提示请卖方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保理公司予以说明.卖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地址:保理公司:万祥(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负责人:鉴于:⒈卖方已经或将不时向买方(定义见本合同第一条)以信用方式在国内销售货物、提供服务或出租资产(以下统称销售货物和/或提供服务和/或出租资产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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