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风险告知条款解析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风险告知条款解析

内容总结

本合同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协议范本,明确约定基金管理人(XXXX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XXXXX有限公司)的权利义务。合同特别提示投资风险包括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并强调基金财产不等同银行存款,不承诺保本保收益。合同需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备案,备案不构成收益保证。投资者需为合格投资者(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近三年年均收入50万元以上,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并签署承诺书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违规操作导致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基金托管人及外包机构不承担责任。合同要求投资者充分阅读基金合同及风险揭示书,遵循"买者自负"原则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部分原文

'2018版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日期】【签订地点】基金管理人:XXXX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XXXXX有限公司重要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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