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总结
本协议为重庆丹龙润洲置业有限公司(甲方)与重庆市电力公司南岸供电局(乙方)就兴欣佳园安置房小区配电设施移交事宜达成的正式协议。主要内容包括:1.甲方将小区高/低压配电设备无偿移交乙方管理,分界点为10KV高压柜与出线线路搭接处,分界点电源侧设施归乙方管理;2.移交设施包含高压线路、配电屏、变压器等全套设备,验收合格后产权归属乙方,配电房房屋产权仍属甲方;3.乙方负责故障处理及日常运维,甲方需保障配电房永久无偿使用并承担选址纠纷责任;4.协议生效需经双方签字及南岸供电局验收确认,移交前设施仍由甲方负责维护。该协议明确了双方权责划分及后续管理规范。
部分原文
'资产移交协议书1、资产移交协议书甲方:重庆丹龙润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重庆市电力公司南岸供电局(以下简称乙方)重庆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合理用电实施意见》(渝价[20XX]568号)和重庆市《关于实施电力增供扩销的意见》(渝办发[20XX]67号)之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含商品房、集资房等),由开发商或集资建房单位按“一户一表“规范进行设计、施工,供电企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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